聯邦決議突出金融中心的獨立地位
據阿聯酋報紙報道,阿聯酋聯邦內閣通過了建立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作為資本市場的決議,該金融中心將以倫敦及美國華爾街為模版。
按照酋長國法律,內閣決議需要聯邦最高委員會批準。
此聯邦決議是一項通用決議,同意在阿聯酋建立金融自由區。此決議一旦通過,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將有權建立其自己的金融自由區。
此聯邦決議還是一個史無前例的法制改革,因為它允許迪拜國際金融中心擁有突出的獨立地位。這將使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在全球金融市場這個競技場中占有獨特的地位,并可以與他國的金融中心競爭,它將大大吸引了世界頂級銀行及金融機構在此開展業務。
在迪拜即將在今年九月份舉辦的世界銀行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年會之前,酋長國已在建立自己的金融市場,它將等同于倫敦、東京、香港及紐約的金融市場。
然而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向金融機構授予經營許可證之前,將要求規章法及公司法的實施。
這些法規的起草是完整的,許多進一步的法律亦已至最后的準備階段,將在未來幾個月出臺。
“在酋長國舉辦國際貨幣金融組織及世界銀行年會時,我們將很快開展業務,屆時,我們將有自己的第一個國際金融中心大樓,且能與世界級金融中心相媲美。”
30多家世界最大的金融機構已表達了在迪拜國際金融中心開業的興趣,而其中四家甚至已提出了經營許可的申請,提出此申請的還將有更多。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將向金融機構提供透明、穩實及寬松的法規環境,給其他司法及國際組織以自信以顯示迪拜國際金融中心的名副其實”,迪拜國際金融中心法規局負責人Philip Thorpe說。
法規局是迪拜國際金融中心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它將獨立地負責監管資產管理、銀行業務、證券交易、伊斯蘭金融、再保險及地區金融交易。其創立將引用于以倫敦及紐約為模版的基礎法規,且其運行將采用適合甚至優于世界主要金融中心的標準。法規局將向那些以批發市場為基礎且涉足于不同工業部門的藍籌機構發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