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紡織界,尤其在服裝面料領域,互相“學習”、互相“借用”已司空見慣,“克隆”“盜版”屢見不鮮。花式自不必說,款式、圖案的“大家拿”也習以為常。許多面料企業就在相互模仿,抄襲中經營著自己的產品。孰不知,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浙江布商金新陽在廣東就惹上了這樣的官司。“中國紡織報”為此作了專報報導。
去年5月,金新陽在廣東順德騰沖鎮開了家“金繡布行”,專門銷售在中國輕紡城購得的床上用品面料,由于質量和價格的優勢,生意火紅。 然而,去年8月26日,卻被廣東順德市樂從鎮騰沖、中港布藝等兩家布行告上了當地法院,起訴金新陽“侵權”。原告指出金新陽所賣的面料里,有10個花式圖案已被遼寧有關廠家根據《中國版權法》注冊登記,該廠家又授權騰沖、中港布藝等兩家布行在廣東省內享有專有使用權。于是;騰沖、中港布藝店兩家布行要求金新陽“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11月14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并于日前作出一審判決:被告金新陽經營的床上用品面料花式圖案侵權事實成立,被告金新陽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的面料花布,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5.653萬元。
金新陽“侵權”案,使我們明白了紡織品也存在著設計著作權,并不是只有音像制品和書籍才會有“侵犯著作權”這個說法。
據了解,各種商品中采用的花式圖案、款式、造型的設計著作權,現在都屬于版權法保護范圍。過去大家只知道商標的保護和侵權的問題,對在商品中流行的各種花式圖案、款式、造型你用來我用去,誰也不在意,也說不清到底是誰設計的。新的版權法頒布以后,這些花式圖案、款式、造型也和商標一樣,都需要注冊登記。廣東的企業在這方面先行了一步,搶選注冊了一批花式圖案,特別是紡織面料里的花式圖案更是熱門,這樣一來,“誰先注冊,著作權就歸誰”了,即使某些花式圖案是你先設計的,但別人搶先注冊登記了,你再使用,就是“侵權”行為。
浙江布商金新陽案雖然事發廣東,但已經引起浙江有關方面的警覺和重視。浙江省版權局孫偉認為:花式圖案侵權案,在浙江尚屬前列,若不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今后將不斷會有這樣的案例發生,給企業和經銷商帶來的經濟損失難以估量。出口產品同樣也存在這些問題。浙江雖是紡織大省,但對紡織品的法律保護意識卻比不上廣東,江蘇和上海等省(市),如廣東和江蘇的各個地市都已經設立專門的版權管理機構,而浙江目前只有杭州市設立專門的版權管理機構。看來,版權法的宣傳,貫徹及版權管理機構的設立已勢在必行。
當你設計出新花式圖案、款式、造型時,一定要對著作權、版權進行注冊登記,以保護自己的產品不受侵害。誰先注冊誰就擁有版權,這也是參與市場競爭必須遵循的游戲規則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