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汪洋近日指出,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行業協會在促進服務貿易等方面還會不斷拓展發揮作用的空間。他說,政府既要把行業生產經營管理的權利還給企業,也要把政府不該管、管不好、不便管,企業也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職能交給行業協會。
一是政府不該管,但從企業和社會的需要來看,又需要有人管的事務,必須由行業協會來承擔。譬如,一般性行業服務標準的制定和執行,行規行約的制定、執行和監督,行業內經營行為的協調,行業信譽的維護等。
二是政府需要管,但是單靠政府難以管到位或者政府管理效率較低的事務。如行業統計調查,行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行業的質量管理和監督,行業經營許可證的發放,科技成果的鑒定和推廣應用,價格爭議的協調,對不公平競爭行為的制裁權,這些是行業協會應該協助政府或接受政府委托直接承擔的事務。
三是成員企業有需要,但每個企業都難以做到,或即使能做到也會付出高額成本的事務。如行業信息收集,人才、技術和職業培訓,行業性展銷會或招商引資,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行業法律法規的完善,向政府反映企業的呼聲以及其他行業性的社會公益性事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