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江蘇蠶種經營管理的歷史沿革
蠶業生產在我省具有悠久的歷史。二十世紀初,由于戰亂和當時政府的腐敗等原因,蠶種管理十分乏力,“土種”充斥市場、家蠶微粒子病流行,蠶業生產受到了嚴重的摧殘和破壞。新中國成立后,我國實行了計劃經濟體制,1954年江蘇省率先成立了省蠶種公司,對全省的蠶種實行“統購統銷”,對家蠶微粒子病實行集中檢驗,取締“土種”,推廣一代雜交種,蠶種質量得到了迅速提高,蠶業生產也得到了迅速恢復。
但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這套在計劃經營體制下建立起來的蠶種生產、經營管理模式,已不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因此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起,我們就著手對蠶種經營管理體制改革,其間在蠶種經營上出現了 “統”、“放”之爭和“統”、“放”償試,但一直擺脫不了“一統就死,一放就亂”的怪圈,蠶種市場混亂,造成質量下降,九五年家蠶微粒子病大爆發,孵化率、雜交率嚴重下降,農民經濟損失慘重,影響社會安定。
1996年我省試行了“意向性合同訂種、省級統一經營”的做法,1997年起實行了“合同訂購、•省級調節、統一檢驗、集中結算”的辦法。具體做法:1、根據蠶種場的技術人員、生產設備條件,限定其最大生產量,并在適當范圍內公布各場南蠶種質量情 況;2、省蠶種管理所每年召開一次訂種會,由蠶種場同各用種縣的蠶業技術服務部門 直接簽訂蠶種供需合同;3、蠶種銷售實行代銷制,即蠶種生產者不直接將產品銷售給蠶農,而由縣級蠶業服務部門代理;4、蠶種質量申法定的省級質量檢驗部門統一檢驗, 增強質量競爭的公正性;5、種款實行集中結算制,保證種價和種款的及時回籠;6、蠶 種余缺調劑由省蠶種管理所負責。其核心是:適度引進競爭機制,即放開質量競爭,限制價格競爭。1998年底該辦法由省政府151號令確定了下來。經過幾年來的實踐,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1、較好地解決了蠶種生產本身計劃性強和農村用種變動性大的矛盾.根據這一辦法,省所能較準確地、及時地掌握全省乃至全國的生產信息、市場信息和質量信息等大量的各類信息,能有效地建立起一套生產和銷售的予警機制,分散和規避蠶種余缺風險,滿足社會需求。
2、生產水平和蠶種質量得到了提高。生產管理是保證產品質量的基礎,因此各蠶種場狠抓生產管理,深化了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了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代表生產責任制,蠶種的產質量得到了空前的提高。自97年以來,我省的蠶種質量一代上一個臺階,經農業部抽查,連續五年名列全國前茅,得到了農業部和國內外用戶的一致好評。
3、成功地進行了蠶種生產結構調整和生產區域轉移。由于引進了競爭機制,一些±產規模過小、生產水平低、質量差的種場在競爭中自然淘汰,蠶種生產單位從95年的44家調整到7現在的31家,而且實現了生產區向用軒區域的轉移,目前蘇南地區蠶種生產量約占10%,蘇北約占90%,實現了生產區和用種區的相對平衡。
二、當前蠶種經營管理存在的問題
我省在引進了“合同訂購、統一管理”的適度競爭機制以后,蠶種生產取得了較大的發展,但是還存在著不少問題,特別是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許多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不斷暴露出來。主要表現在:
1、蠶種場的市場主體地位不突出 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市場的重要主體,但現行體制規定蠶種場生產的產品不能自行銷售,生產形式不能自行決定等等,很大程度上限制和削弱了種場的市場主體地位,市場主體作用不能得到有效發揮,造成市場觀念缺損,創新意識、競爭意識、效率意識、成本意識不強。
2、市場競爭受到限制 目前蠶種經營實行的是“強制性行政區域代理制”,這種經營方式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對促進蠶種質量的迅速提高,曾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但是這種不完全的市場競爭,又不利于資源真正實現優化配置,甚至為地方保護主義,保護相對落后創造了條件,有些蠶種場的經營成本也會因為某些人為因素而大幅度增加,使各蠶種場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平等的地位,不利于蠶種行業做大做強。另外為這種代理帶有強制性,蠶種生產企業對其產品銷售的代理部門難以形成有效約束,一旦代理部門對市場的駕馭能力不強,蠶種場對這一區域的蠶種市場只能望洋興嘆、無可奈何,客觀上造成了市場開拓能力差。
3、經營管理難上水平 由于蠶種場沒有直接經營權,且市場競爭僅限于質量,這樣往往使蠶種場只偏重于質量的提高,而忽視整個企業素質的提高,導致許多種場在經營管理念上是“小富即安”,在生產和經營方式上滿足于停留在作坊式的小農經濟水平上,缺乏斗志,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不堪一擊。
4、科技開發缺乏動力 生產和銷售相對脫節,使生產者對市場需求變化反映遲緩,削弱了市場對企些的引導作用。換言之企業管理水平的高低,科技水平的高低,不能直接地、有效地影響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和企業的競爭力,這樣企業對科技的渴望程度下降,科技進步的投入也就缺乏熱情,而把科技投入和科技進步寄希于政府、行業或其他第三者,顯然這樣是不利于整個行業的科技進步的。
三、解決問題的途徑
要解決±述問題,只有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蠶種經營的市場化進程。市場經濟是必然趨勢,特別是加入wTO以后,蠶種行業不可能因為蠶種的特殊性,而游離于市場經濟這個大框架之外。
(一)制約蠶種經營市場化進程的因素
1、蠶種本身特殊性的制約 蠶種是特殊的生物種子,生產之超前、生命之脆弱、月途之單一、時效性之強、生產過程之復雜是其它農業種子所不可比擬的,而且蠶種的品質還具有不直觀性。
2、蠶繭特殊性的制約 蠶種的產品是蠶繭,蠶繭在加工成生絲過程中,要求繭質相對一致,不同質的蠶繭混繅會影響繭絲質量,而影響繭質的因素,除了生產技術、生產條件外,還受奉品種影響,因此一個“莊口”的蠶繭,首先要求所用蠶品種相對統一,這一因素也要求了蠶種不能隨便買賣。
3、蠶農生產方式的制約 目前我國蠶繭生產方式基本上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小生產方式,生產規模較小。作為蠶種生產單位不可能全部以直銷的方式同單個蠶農發生蠶種的買賣關系,而大多數需要通過“中間人”,將蠶種買到蠶農手中,現行體制把這一“中間人”規定為縣級蠶業服務機構。
4、思想認識和觀念的制約 受長期的計劃經濟思疽的影響,對市場經濟認識不足,過分強調了蠶種生產的計劃性,而忽略了蠶種的商品性特征,把蠶種生產計劃性強和通過市場手段來調節生產對立起來,造成了主觀上不積極、不主動推動蠶種經營的市場化。
(二)改革的方向
上述因素有主觀的,也的客觀的,結合歷史經驗和教訓,我們在研究改幸過程中一定要堅持二點,一要符合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二要兼顧蠶種行業的特殊性和當前賣際情況,循序漸進。
1、加快推動蠶種場的改制步伐,明析產權,實行生產權和經營權的統一,妞化蠶種生產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
2、適當放開經營渠道,允許有條件的產業化龍頭企業、蠶農合作組織、蠶業技術服務組織經營蠶種,其中最重要的條件是應具有蠶業技術服務能力。
3、加強蠶種市場管理,促進蠶種有序競爭。市場管理的重點為“品質監管”。其主要內容為:A、種質資源管理;B、蠶品種雜交組合是否符合審定規定;C、蠶種質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D、標識是否完整、準確;E、生產和經營單位是否具備資質。
4、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推動行業自治、行業自律,建立市場信用機制,用法制和誠信來構建起生產者和使用者之間良好的市場關系。
四、政策建議
1、加強種質資源管理和保護 由于種質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而且種質資源又不可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主要體現社會效益,具有明顯的公益性質,因此種質資源的管理、保育和開發利用應主要由政府負責,所需費用由財政負擔。因目前我國蠶種的種質資源較為豐富,特別是一些主產區,因此主產區的種質資源以省級保育較為妥當。同時要鼓勵其他社會力量參予引進、保護種質資源和開發利用。
2、制訂《蠶種品質監管條例》 內容應包括種質資源管理、品種審定制度、蠶種繁育制度、質量管理、生產經營資質管理等等。
3、加強蠶品種管理,嚴格品種審定制度 因為蠶種具有較強的區域性,而且又涉及到千家萬戶的農民,在蠶品種的選育或引進、推廣過程中有必要考慮地區適應性和兼顧農民飼養的安全性,保護農民利益。
4、強化檢疫制度 應把家蠶微粒子病列為強制性檢驗項目,并且加強對檢疫單位管理,提高檢疫單位的檢驗水平,保證蠶種檢疫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