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歐盟頒布了關于紡織品“生態標簽”申請最新標準的法規。據介紹,“生態標簽”與歐盟市場上紡織品服裝領域的其他“綠色”標簽相比,要求更加嚴格,對產品各方面的限制內容更加廣泛,且并非只針對產品本身。
該法規的主要內容包括:針對包括腈綸、棉花、羊毛、賽璐璐纖維、聚酯等在內的紡織品原料制定相應的有害物質限量標準;針對紡織品服裝生產、運輸和貯藏過程制定了禁用原料清單和有害物質限量標準;針對產品耐用性制定相應標準,耐用性主要涉及產品洗滌或干燥后尺寸變化和產品褪色情況兩個方面。
紹興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人士認為,盡管目前歐盟并未要求向其市場出口紡織品服裝的企業必須申請該標簽。但隨著消費者自我保護和全社會環保意識的提高,以及歐盟在紡織品服裝領域環保要求日趨嚴格的趨勢,我市紡織服裝企業也應增強環保意識,提高產品科技含量,以應對歐盟不斷提高的門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