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日前發出通知,為進一步推進以質取勝戰略,商務部決定開展2004~2005年度“中國名牌出口商品”評選工作。
申請2004~2005年度“中國名牌出口商品”的企業,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一是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二是擁有進出口經營權;三是經營狀況良好,凈資產為正,上年度經營盈利;四是上年度出口額不低于1000萬美元;五是通過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六是近三年來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未受過行政處罰,未因出口商品質量問題被國外索賠,沒有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經查證屬實的重大質量投訴。七是在國內和主要出口市場均已注冊商標。八是商標持有人為中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