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1日電(記者汪涌)2008年北京奧運會供應商是奧運會贊助商計劃中的第三個層次。
之所以取名為供應商,是因為這些企業對奧運會的贊助主要是實物或服務。同時也是為了向社會說明,奧運會的舉辦使用了這些“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那些為奧運會提供了產品或服務但并沒有贊助奧運會的企業,沒有權利使用奧林匹克知識產權,沒有權利對外宣傳該企業“為奧運會提供了產品或服務,是奧運會的供應商”。
為了保護正式“供應商的權利”,在奧運會的所有采購合同中,都將有此類防范性的條款。
2008年奧運會供應商主要分為兩種類型,一是獨家供應商,二是供應商。獨家供應商是指在指定行業或產品領域,只有一家贊助商存在。而供應商則可以有兩家或三家企業共同成為指定行業或產品領域的奧運會供應商。
以實物或服務形式贊助奧運會的供應商,其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必須能夠滿足奧運會的需求,并使奧運會能夠順利舉辦。當然,企業能以較大比例的現金贊助奧運會,爭取成為2008年奧運會供應商的企業,更為組委會所歡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