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日前公布了首批獲準實施檢驗檢疫綠色通道制度的1327家企業名錄。這項新制度的出臺,加快了我國通關速度的全面提升,并將對我國出口企業實施科學管理,強化產品質量,提升在國際競爭中的信譽形象和競爭力起到積極作用。
檢驗檢疫綠色通道制度,是面向年出口額達500萬美元以上的生產、經營、高新技術、加工貿易等企業的一項優待制度。制度要求的企業資格條件是:必須已實施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運作,產品質量長期穩定,誠信度高。獲準實施綠色通道制度的企業,檢驗檢疫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出口貨物,實行產地檢驗檢疫合格后,在口岸免于查驗,快速放行。
在首批獲準實施綠色通道優待制度的1327家企業中,大多數為機電、輕紡、化礦產品生產經營企業,也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獲準企業大多集中在廣東、江蘇、山東、浙江、寧波、北京、福建等10個外向型經濟較發達省市。
國家質檢總局有關人士表示,實施綠色通道出口貨物的范圍由國家質檢總局確定,并將根據出口貨物檢驗檢疫的實際情況以及綠色通道制度的實施情況,不定期地對此范圍進行適度調整。同時,對散裝貨物、品質波動大、易變質和需在口岸換發檢驗檢疫證書的貨物,不實施綠色通道制度。
2002年8月12日,綠色通道制度在北京和天津的19家大型出口企業中率先試行。經過兩個多月運作,其優良效果迅速顯現。企業普遍反映,該制度的實行不僅縮短了企業的備貨時間,加快了口岸通關速度,而且還節約了以往每個被查驗標箱需支付的800元移箱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