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紡博會招展招商于近日全面啟動,現就展會場館設置、參展費用、招展政策等內容說明如下:
一、場館設置
2009紡博會展館設在中國輕紡城國際會展中心,計劃設標準展位1200個,展覽面積3.1萬平方米。主要展品:紡織面料(輔料)、服裝、家用紡織品、紡織機械。
1、主展區:共設3米×3米標準展位約1200個,共設三個展館:A館紡織品特裝展區(面料、家紡、服裝),約計800個標準展位;B館紡織品標準展區(面料、輔料),約180個標準展位;C館紡織機械展區,約220個標準展位。
為優化展會服務,提升展會檔次,展區設置展會服務處、主辦單位辦公室、新聞中心、商務洽談區、展會餐飲區、網絡服務區、客商休息區、門禁系統等。
(展位圖略)
2、分展區:中國輕紡城傳統交易區、中國輕紡城國際貿易區、中國輕紡城服裝服飾(家紡成品)市場、中國輕紡城錢清輕紡原料市場。
3、網上博覽會:利用“紡博會”官方網站和“全球紡織網”舉辦網上紡博會。
二、參展費用:
境內企業
1、A館:標準展位8000元/展位
特裝展位8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
2、B館:標準展位7000—8000元/展位(根據展位位置確定)
3、C館:標準展位7800元/展位(展務由歌華公司負責)
境外企業
為提高展會的國際化程度,特設立境外展區。標準展位1200美元/個,規格為3米×3米;特裝光地120美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參展企業每個展位可獲得籌委會免費提供的3星雙標房一間(4晚)。
三、招展政策
(一)招展政策
1、招展原則。展位按照“先申請、先付款、先安排”的方式進行招展,即以申請付款先后為順序,進行展位的選擇。按標準展位和特裝展位兩個類別對提前報名的紡織類展商實行優惠獎勵。
(1)標準展位優惠政策:
7月20日前確定展位并交款的展商可享受10%的優惠獎勵;
8月10日前確定展位并交款的展商可享受5%的優惠獎勵。
(2)特裝展位優惠政策:
①7月20日前確定展位并交款的展商可享受20%的優惠獎勵;8月10日前確定展位并交款的展商可享受10%的優惠獎勵。
②全球500強企業參展展位費全免;擁有國家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和“國家免檢產品”的省外參展企業展位費優惠20%。
③獲得紡博會最佳展位獎的企業展位費優惠10%;獲得紡博會優秀展位獎的企業展位費優惠5%。
④連續參展3年(屆)以上的展商可享受5%的優惠。
備注:同一企業同時符合以上幾項優惠條件的,可累計獎勵(除全球500強企業參展展位費可全免外,其余參展企業最高優惠幅度不超過40%)。
2、委托招展政策。為進一步提高招展效率,提升參展企業外向度和整體檔次,對企業參展實行委托代理招展,凡擁有紡織類展會組展實力的縣外專業中介機構均可代理紡博會招展。委托代理中介機構統一與紡博會籌委會簽訂招展協議,明確預訂展位數,并嚴格按籌委會公布的各類展位價格對企業進行招展。為擴大縣外參與度和紡博會的知名度,中介機構原則上要全部招省外參展企業,明確招展區域?h內外商協會抱團參展,展位價格另行制定。
(1)中介機構組織境內企業參展
①省外企業:組織30-50個標準展位的(含30個,不含50個),籌委會按實際收到的展位費的20%給予獎勵;組織50個以上標準展位的,按25%給予獎勵;對組織展位數量特別大的(至少100個展位以上),按實際收到展位費的30%給予獎勵。中介機構組織的企業符合“招展原則”中優惠條件的,可同時享受相關優惠獎勵。
②省內縣外企業:獎勵參照省外企業對半執行。
(2)中介機構組織境外企業參展
組織10—20個標準展位的(含10個,不含20個,下同),籌委會按實際收到展位費40%給予獎勵,組織20—30個展位的,按50%給予獎勵;組織30個以上展位的,按60%給予獎勵。對組織境外國家展團、歐美知名企業參展的機構在以上獎勵后,再給予實際收到展位費20%的獎勵。
四、聯系方式
地址:中國浙江紹興柯橋中國輕紡城國際會展中心二樓
電話:0086-575—84135583 84138802 P.C:312030
傳真:0086-575—84112271 聯系人:杜先生、何小姐
展會招商也在火熱進行中,歡迎廣大客商來電詳詢(聯系電話:0575—84785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