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北京中國國際紡機展上,展會組委會首次設立了知識產權辦公室,開創了北京大型展覽會設立知識產權保護機構的先河,也是北京知識產權局入駐展會的先例。這一舉措對于維護展會秩序、協調參展商利益、保護知識產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在今年即將舉行的第十屆中國國際紡織機械展覽會上,主辦方還將繼續設立知識產權辦公室,為參展商和專業觀眾提供便捷有效的現場法律咨詢和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等服務,達到保護知識產權、維護展會秩序的目的。與以往不同的是,今年的工作有了明確的政策依據。
今年初,國家商務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版權局和知識產權局聯合發布了《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并于3月1日正式實施。該《辦法》從國家行政法規的角度對展會的知識產權保護做出了規定,這就使展會主辦方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方面有了法律依據。另外,根據《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展會主辦方在具體做法上也近了一步,每個參展商都與主辦方簽署《知識產權保護承諾書》,承諾遵守相關法律,并遵照知識產權辦公室的協調和處理意見。展會主辦方通過知識產權辦公室的工作可以了解行業發展動態、帶動行業內知識產權意識的提高,帶動企業創新能力的提高,同時促使企業開發差異化的產品,合理規避和處理侵權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