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商務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加強外貿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浙商務聯發〔2012〕27號)要求,網上輕紡城與紹興市柯橋區商務局(外經貿局)簽訂《網上輕紡城紡織品質量與交易控制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對外提供優惠服務承諾書》。
網上輕紡城紡織品質量與交易控制系統
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對外提供優惠服務承諾書
甲方:紹興縣商務局(外經貿局)
乙方:浙江中國輕紡城網絡有限公司
為加快推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有效提升對外貿易發展質量和水平,按照浙江省商務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加強外貿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浙商務聯發〔2012〕27號)要求,乙方就網上輕紡城紡織品質量與交易控制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對外提供優惠服務的有關事項承諾如下:
一、乙方需為《服務對象名單》(附件1)中的企業提供優惠服務。
二、乙方需按《服務項目清單》(附件2)對相關企業提供優惠服務。
三、乙方需在《收費標準細目》(附件3)的基礎上對相關企業提供30%的優惠。
四、乙方承諾兩年內對200家企業提供優惠服務,同時每半年向甲方報送一次對外提供優惠服務的報表。報表應主要包括“二、三、四”項內容及半年內提供優惠服務明細清單。
五、甲方負責對乙方報送的上述報表進行審核。
六、甲方接受《服務對象名單》中的企業對乙方所提供服務的投訴,并負責核實有關情況。
七、甲方根據“五”項的審核情況和“六”項的核實情況形成審核意見,報浙江省商務廳備案。
八、如果乙方存在超標準收費或不按約定提供服務等情況,由省商務廳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九、本承諾書自雙方蓋章后生效,有效期叁年。
(本頁無正文)
甲方:紹興縣商務局 2013年09月28日
乙方:浙江中國輕紡城網絡有限公司 2013年09月18日
網上輕紡城紡織品質量與交易控制系統
公共服務平臺服務項目清單
根據網上輕紡城紡織品質量與交易控制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對企業提供優惠服務協議的有關規定,公共電子商務平臺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項目:
一、在網上輕紡城(www.qfc.cn)為企業開通專享網上商鋪;
二、為企業網上商鋪辦理“網上輕紡城”網上營業執照,并協助辦理入駐手續;
三、為網上商鋪提供二十個樣品拍照及制作和上傳服務;
四、為網上商鋪提供店面,招牌設計制作服務;
五、為網上商鋪提供內部裝飾設計制作服務;
六、為網上商鋪提供企業形象主頁設計制作服務;
七、為網上商鋪提供企業形象展示及推介、宣傳服務;
八、為網上商鋪提供定期頁面廣告;
九、為網上商鋪主營產品(商品)目錄展示、發布及相關資料的上傳服務;
十、為網上商鋪產品(商品)供求信息發布及上傳服務;
十一、為網上商品主營產品(商品)目錄及供求信息作定期替換和更新;
十二、邀請網上商鋪參加網商大會并作相應的宣傳和推介;
十三、為網上商鋪提供競價排名機會及相關服務;
十四、提供由網上商鋪企業要求的相關網上技術服務和開發。
十五、對交易主體進行認證服務
1) 對所有成為會員的供應商和采購商進行實名認證服務;
2) 對進行交易的會員個人身份真實性認證服務;
3) 對認證會員提供的銀行收款賬號進行審核認證服務;
4) 對采購商提供第三方支付認證服務。
十六、為網上商鋪提供誠信評定服務
1) 提供企業資信評級;
2) 提供企業交易信息用評級。
十七、為交易雙方提供擔保交易服務;
十八、為交易方提供現貨、散貨第三方權威機構質量檢測服務;
十九、為交易方提供集中的倉儲服務;
二十、為交易雙方提供坯布在線交易服務;
二十一、為交易雙方提供現貨庫存在線交易服務;
二十二、為交易雙方提供成品在線交易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