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遵義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向社會公示了遵義市桂緣棉業有限公司涉嫌生產摻雜摻假棉被案。遵義市質監局執法人員在對該公司生產的棉被(規格型號3kg)進行抽樣送檢,經遵義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檢驗后,判定該公司生產的棉被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原料中使用廢舊纖維制品再加工纖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 “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從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從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相關規定,遵義市質監局決定對該公司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