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檢主要對嬰幼兒床上用品的甲醛含量、pH值、異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汗漬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纖維含量、使用說明等指標進行了檢驗。結果顯示,標稱“圣嬰”、“上品嬰”等33款產品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指標為:使用說明、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纖維含量、pH值。甲醛、異味、可分解芳香胺等有毒有害指標全部合格。
工商部門已責令經營者將不合格商品下柜,對經銷不合格商品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同時,要求經營者進行整改,經整改復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銷售。
成都市工商局消保處副處長道娟強調,如果消費者要求退貨,經營者應予滿足。經營者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消費者可依據《消法》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向工商部門投訴舉報。
成都市工商局同時警示消費者,選擇嬰幼兒床上用品的方法與選擇嬰兒服裝的方法近似,除了嗅聞有無異味,選擇標識規范齊全的純天然纖維產品之外,還應該注意以下3點:盡量選擇淺色產品;選商標和水洗標縫在產品外面的床上用品,這樣就不會因摩擦而刺激嬰幼兒皮膚,造成身體不適;有拉鏈的床上用品,應選拉鏈光滑、無殘損、咬合良好的產品,以免對嬰幼兒安全形成潛在威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