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鄧小姐給準備給新房添置窗簾,經過對比,她決定購買三水西南街道一家名為“優雅特整體家飾”(下稱家飾店)窗簾。全套窗簾3400元,鄧小 姐當場支付了500元定金。今年7月,房子裝修進入尾聲,鄧小姐再次來到家飾店商討安裝事宜,在對方要求下,鄧小姐又支付了2000元定金。隨后,對方安 排的窗簾安裝時間為7月28日。
7月28日當天,店主李小燕到鄧小姐家中為其安裝了窗簾架,卻同時告訴她,窗簾布沒裁剪好,還得再等兩三天。 三天后,鄧小姐再次聯系對方,李以窗簾布質量欠佳推脫。等待期間,鄧小姐一直通過電話與微信與店家保持聯系,但對方卻始終沒給她安裝。直到8月2日,店鋪 發來搬遷短信,但鄧小姐去到新址卻發現根本沒有這家店。
9月1日,李發來短信,稱安裝事宜將移交給一個名叫繆律峰的人。隨后,鄧小姐多次與繆 商量安裝時間,但對方始終不予確認。直到9月中旬,李突然發短信稱,要把窗簾布郵寄給她。“后來李發短信說我不信任她,她不做這筆生意了,要退款。”但鄧 小姐發去銀行賬號,至今也沒收到退款。
昨日,記者分別走訪了家飾店的新舊地址,位于健力寶北路的舊店已是人去樓空,三達路的新址卻壓根找不到所謂的新店。而鄧女士提供給記者的5個店家的電話,1個號碼過期,其余4個始終無人接聽。
“現在他們‘人間蒸發’了,我真不知道該怎么辦。”說起這段消費經歷,鄧女士既氣憤又無可奈何。
律師說法:
佛山日報消費維權公益律師團律師王學堂認為,消費者應當直接將此事訴至法院,通過起訴店家尋求解決。他建議,在此之前,消費者可以到店家舊址尋找房東或 者到工商部門,獲取店家的詳細信息,收集相關材料后進行維權。同時,他也提醒廣大消費者,一般情況下定金不會超過貨款總額的20%,消費者在繳納定金時務 必留個心眼,避免增加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