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收到政府補貼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收到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下達的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專項—-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補助2500萬元(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文件吉經開財[2012]5號)。經與公司年審注冊會計師核實確認,該筆貼息補助資金的財務處理方式為:擬將收到的貼息補助資金2500萬元列入公司2012年度營業外收入項目、并歸集為2012年度非經常性損益科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