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中,關系投資創業創新就業等經濟社會發展的約30項,占2/3,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核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銷售的礦泉水的注冊登記”等。涉及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的約10項,占20%,如“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審批”等。涉及企業資質的約5項,占10%,如“設立互聯網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審批”、“無線電設備發射特性核準檢測機構認定”等。
本次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準入類職業資格,涉及國際商務、質量、稅務、資產評估、土地登記、礦業權評估、品牌管理等多個專業領域。同時,國務院決定取消各地區自行設置的各類職業資格。
此外,國務院建議取消和下放7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把5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有關法律。去年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法律的行政審批項目,有8項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同意修改相關法律,本次一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