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檢驗檢疫局灣仔辦事處銷毀了一批從波蘭、土耳其、印度等5個國家和地區進口的嬰幼兒服裝,此批服裝被檢出甲醛含量超標。
該批嬰幼兒服裝由某公司從波蘭、土耳其、印度等5個國家和地區進口,共計148款,9113件,貨值3.8萬美元。經對該批服裝進行抽樣檢測,發現2款甲醛含量超標,17款纖維含量不合格,全部款式標簽不合格。為維護進口服裝質量安全,檢驗檢疫部門已依法對該批進口服裝中甲醛超標的2款服裝進行破壞性銷毀,對纖維含量及標簽不合格服裝要求企業進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
據了解,直接接觸甲醛含量超標的嬰幼兒服裝可引起嬰幼兒皮炎、壞死,若吸入甲醛則會刺激呼吸道、引發水腫,嚴重時可誘發支氣管哮喘,甚至引起鼻咽腫瘤。
為維護進口服裝安全,保障國民身體健康,我國自2012年8月1日開始實施GB18401-2010《國家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2014年5月1日開始實施GB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服裝進口企業,在進口嬰幼兒服裝時,應注意查詢核對我國相關的國家標準,選擇進口符合我國國家標準的嬰幼兒服裝,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檢驗檢疫部門也表示,將進一步加強對進口服裝企業相關法律法規的宣貫,嚴格檢驗檢疫監管,保護消費者權益,杜絕進口服裝安全事故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