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員工跳槽后把公司的技術帶到了競爭對手,但公司卻未能阻止該行為,而且取證困難。這是某印染企業副總經理朱先生今年以來遇到的一件煩心事。
朱先生是我縣一家印染企業的行政副總經理,今年以來,他一直為這件事四處奔波。據他介紹,該員工由公司一手培養成為技術管理人員,去年11月,該員工跳槽到另一家印染企業,但不久又返回原公司。因技術水平較高,公司負責人也同意他返廠,并簽訂了一份協議,規定其離職后,2年內不得在紹興市和蕭山范圍內的印染行業就業。但好景不長,一個月后該員工又離廠,當時他已掌握了公司一項拳頭產品技術。
“事后才發現,原來他是那家印染企業派來偷我們技術的‘臥底’。”朱先生所在公司對該員工的做法非常氣憤,但因該員工尚未與對方印染企業有勞工關系,無法掌握有力的證據。“目前我們正在通過法律途徑,一旦獲得證據,將其繩之于法。”朱先生說。
公司內部的設計方案,被離職員工刻成光盤“廣而告之”;銷售人員帶走客源,只能眼睜睜看著客戶流向競爭對手;跳槽員工背信棄義,卻不能告他侵犯商業秘密……近年來,不論是輕紡市場還是印染企業,商業秘密被侵犯的事件屢見不鮮,其中以涉及企業客戶信息、訂單被截留和產品研發信息泄密等最為突出,但不少企業對此的維權之路卻相當困難。
商業秘密作為知識產權的一種,已成為企業的一項核心競爭力,是企業確保自己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的重要因素,商業秘密被侵犯,甚至會關系到企業的生死存亡。“我縣企業在做大做強產業的過程中,一定要重視對商業秘密的保護。”近日,縣印染協會邀請縣法院相關人員,給印染企業上了一堂如何針對商業泄密的法律課。
據了解,目前,企業商業秘密可能遭到泄露的渠道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企業員工跳槽或自立門戶導致泄密;二是員工違背合同約定從事第二職業導致泄密;三是接待參觀、商務談判人員或辦理技術許可等過程中造成泄密。商業秘密被侵犯后,企業都不知道該怎么辦,有的則找侵權人交涉,這樣很容易打草驚蛇,導致取證困難。
為此,縣法院提醒,企業首先要制定內部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加強對商業秘密管理,確定秘密等級,明確接觸人員范圍;健全對計算機的保密措施,對相關數據和軟件進行加密;企業可以通過簽訂保密協議等方式對涉密人員進行管理,約定嚴格的違約條款;在技術轉讓或開展經濟合作時,要約定保密義務和違約責任;一旦發現商業秘密被侵犯,要注意保存構成商業秘密和侵權行為成立的證據,及時拿起法律武器,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紹興縣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