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費者張女士向本報反映,自己為孩子購買的運動鞋,穿了一個月之后出現了斷底的情況,但是商家表示已過保修期,不能維修。
孟暢核實報道:張女士介紹,自己今年9月份在商場為孩子購買了一雙運動鞋,價格140元。一個多月之后這雙鞋出現了斷底的問題。張女士找到銷售商要求維修,但是被告知這雙鞋的保修期只有一個月,已經“過保”。張女士認為鞋子的保修期太短,想繼續和商家協商,但是當初買鞋時的相關票據已經找不到了,缺乏有效的維權憑證。
省工商局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三季度服裝鞋帽在內的日用百貨類792件,占商品申訴的25.65%,成為商品類申訴最大熱點。鞋類投訴中出現的問題主要有皮鞋開膠、開裂、鞋號不準等。數據分析認為,針對鞋類“三包”規定,國家沒有統一標準,生產企業或銷售商家執行的“三包”標準存在差異;一些生產企業為謀取更大利益而降低質量標準,使得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應注意保存購買憑證、維修憑證,萬一出現質量問題,可作為維權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