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標簽法案允許設備廠商將FCC標記、ID串碼和其他標簽寫入軟件菜單,而不用印或貼在設備上。
這項法案的編制者稱,這項變化可以讓電子產品更容易生產,而且降低產品造價。他們還說,這對智能手表那樣的小型電子產品更有意義,因為那些電子產品的規格本來就小,沒有多少空間可用來印或貼標簽。
但這并不意味著美國的電子產品將光禿禿地出現在全球市場上。如果這些電子產品在某些地區市場銷售,那還是需要印或貼標簽的,比如歐洲的CE標簽。
要求在設備上印或貼標簽最早是在1973年提出的,當時FCC已經創立了39年之久,比第一款手機上市銷售的時間還要早將近10.年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