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圖1《接骨師女兒》海報
圖2《VOGUE》9月刊登的韓楓作品
圖3,意大利設計師的原圖,有人認為韓楓將凌雅麗的作品與這張原圖進行電腦合成。
赫羽墨蝶
2008年8月初,凌雅麗設計師開始接到她的學生和作品愛好者的電話,不斷詢問其是否與韓楓工作室開始合作。起初凌雅麗并沒有放在心上,只是回應設計師有些地方相似是偶然的,抑或是其他設計師部分引用而已,這個情況在設計界屬于正常。但她在學生強烈要求下,找來了2008年第九期《VOGUE》,瀏覽了在第205頁上韓楓刊登的服裝效果圖和美國三藩市大劇院刊登的《接骨師的女兒》的預告海報圖片(圖1),驚訝地發現韓楓直接使用了她的作品《圖2》。凌雅麗認為,韓楓的服裝效果圖是采用圖片合成的方法,直接使用凌雅麗的兩件軟雕塑作品,并對其兩件作品直接拼接而成(圖5)。
凌雅麗對韓楓的做法提出警告,要求對方停止刊登作品,并在相應的媒體上刊登道歉啟事。據凌雅麗的經紀人凌敏先生表示,當時韓楓的經紀人提出和議、吃飯等諸如此類舉動,但是最后不了了之。
風波又起 決定使用法律手段
2008年9月25日前后,第九期《生活》雜志刊登了韓楓的作品4幅(圖1、圖2、圖4),凌雅麗認為從這4幅作品中,能明顯看出自己的衣服款式和風格,韓楓并沒有停止刊登。
凌雅麗在新聞發布會上氣極而泣,坦言做一個原創設計師的艱辛和不易。同為設計師,她怎么也想不到身為她前輩的設計師,會抄襲她的作品,甚至全盤照抄。
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對韓楓為《接骨師的女兒》設計的服裝作品進行分析,認為韓楓侵犯了凌雅麗的“赫羽墨蝶”外觀設計專利權。上海紡織控股知識產權中心辦公室王偉君主任認為,在此事上發生法律問題要對設計師進行正確引導,還重點提出注意品質和權利擔保問題,尤其是對其中刊登作品的兩家媒體提出忠告,一定要注意引用刊登作品的品質和權利,小心避免成為涉案人。關于抄襲侵犯專利權問題,王主任表示凌雅麗已經將”赫羽墨蝶”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在法律上具有獨創性。由于凌雅麗正在全力準備即將開始的上海時裝周,因此決定在時裝周后正式起訴韓楓。
對于此事,直到新聞發布會舉行,韓楓還沒有作出任何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