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增值稅實行的是進項稅款抵扣制度,這對于平湖市當湖街道某服裝加工廠業主屠某而言,確實不是個好消息。因為屠某的服裝加工廠沒有多少進項稅可抵扣,因此,稅負率較高,繳納的稅款相對來說比較多。面對這種既定事實,屠某不是從技術、管理等方面要效益、降成本,主動適應國家的稅收政策,而是固執地認為現行的稅收法律法規對加工行業存在岐視和不公,因此,心中老是充滿著怨氣和不滿。
2010年11月底,屠某對廠家全年經營情況進行盤算,發現全年銷售額有480萬元,繳納增值稅近45萬元,稅負率達9%之多。看著近45萬元的真金白銀上繳到國庫,屠某的心中又產生極度不平衡。在一次朋友聚會時,喝了幾杯白酒的他又開始了對稅收法律法規的抱怨和指責。一旁的服裝同行見此情形,給他出了個降低稅負、少繳稅款的注意,說是只要付點手續費,江蘇的一些服裝輔料部有多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提供,但同時,這位同行也提醒屠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高風險的行為,一旦被查實,輕則補稅罰款,重則可能遭受牢獄之苦。
屠某想了又想后,最后還是決定鋌而走險。于是在12月初到江蘇某服裝輔料部開具了一份稅額為1.5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于次月的申報期內得以順利抵扣。轉眼過了一年,屠某看著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沒有暴露,不由沾沾自喜,并決定再接再厲,于2011年12月底又趕赴江蘇虛開了數份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達2.1萬元。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久前,屠某廠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終被暴露,服裝加工廠被責令補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及滯罰款合計9萬余元,同時,屠某也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唉,只有遵紀守法,企業才能生存和健康發展,否則,為了一點私利而跟法律斗,到頭來吃虧得還是自己。”經歷了損錢失財和判刑之痛的屠某如夢初醒。(浙江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