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驗核查,福建華榮服裝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恒利達針織有限公司、東莞市育英服裝有限公司供應的學生服存在不合格的項目,不合格項目主要是單位面積質量、起毛起球、纖維成分含量、使用說明不符合政府采購文件要求或標準。
目前,東莞市教育局已責令相關企業對不合格批次學生服進行召回處理,并在核查通報發出之日起21天之內提供檢驗合格的學生服。佛山市三水恒利達針織有限公司、東莞市育英服裝有限公司同意召回不合格的學生服并重新生產。
核查發現,2012年以來部分企業未按投標文件要求落實在送貨前將所有款式學生服送檢。經查,福建華榮2012年僅能提供3份原材料檢驗報告和5份成品檢驗報告,是所有中標企業最少的一家。今年以來,福建華榮和三水恒利達兩家企業均沒有根據學校的學生服款式送檢,檢測項目也沒有覆蓋投標文件和補充通知的要求。
另外,個別企業可能存在二次發包的嫌疑。8月份應該是學生服生產企業比較忙碌的時候,然而核查當天,福建華榮只有部分縫紉機在使用、現場以及成品倉只有少量學生服成品,與其他公司的情況形成明顯的對比。
東莞市教育局解釋,在本次學生服質量專項監管中,福建華榮服裝有限公司企業履約能力沒有達到招標及投標文件的要求、未按時按要求配合做好學生服質量抽檢工作、抽檢的一款產品不合格、對市教育局提出的整改要求沒有按時作出回應。
目前,東莞市教育局已經向福建華榮服裝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通報核查抽檢結果及決定終止與其簽訂的《東莞市直屬學校學生服定點供應合同》的情況,將終止合同通知的正式文件快遞寄送至該公司,并在報紙上刊登了《終止合同通知書》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