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有關負責人在會上表示,目前我國對進口固體廢物實施分類管理,分為允許進口的和禁止進口的。前者是指那些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如從固體廢物中經過分揀形成的廢紙、廢金屬、廢塑料等,后者是不能用作原料或不能以無害化方式處理的固體廢物以及危害風險較高的危險廢物,如廢舊衣服、醫療廢物、城市垃圾及未經分揀的生活垃圾等。
今年以來,海關、環保、質檢等部門對進口固體廢物走私聯合開展打擊治理,有效堵截各類不合格固體廢物和“洋垃圾”走私入境。7~10月,質檢部門共檢出環保不合格貨物116批次、重量4.2萬噸、貨值約8000萬元。除偵辦走私禁止進境類廢物案件70起外,全國海關還立案偵辦利用他人許可證走私可用作原料類固體廢物案件105起,查證走私廢塑料、廢紙、廢五金等94.79萬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