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科技標準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新標準將提高紡織行業的環保準入門檻,有利于減少水污染物排放,促進紡織工業可持續和健康發展。“4項標準的發布實施將有力促進紡織工業污染物的減排。現有企業實施并達到第二階段的排放限值后,污染物的排放量將大幅度削減,其中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與2010年相比,削減比例預計將分別達到68%和70%,環境效益顯著。”
污染還是老大難:排放量位居工業行業第4位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我國是世界最大的紡織品生產和加工基地,目前我國棉紗、棉布、呢絨、絲織品、化纖產品和服裝等主要產品產量均居世界第一位,是紡織生產加工大國。2011年,紡織規模以上企業工業總產值33491億元,占全國工業總產值的3.9%。但是,目前我國紡織加工仍以中低檔產品為主,產品附加值較低,而企業以中小型規模為主,生產工藝技術水平和科技創新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近年來,由于新產品、新染化料、新工藝的開發,在質量、生產效率、節水效率提高的同時,紡織工業廢水中污染物的濃度也大幅提高,環境保護問題日益突出。據統計,2010年,紡織工業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為30.1萬噸和1.7萬噸,分別占工業排放總量的8.3%和7.1%,均居第4位。
隨著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加快推進,對紡織工業在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減輕環境影響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為有效控制紡織工業污染物排放,在《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了要加大印染等行業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提高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推進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削減比例較2010年不低于10%的規劃目標。同時,新出臺的《紡織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印染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印染行業準入條件》等行業規劃與政策也對紡織工業的環境保護提出了具體要求。
為更好地適應‘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的新要求,進一步加大紡織工業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1992)進行修訂,同時新制訂繅絲工業、毛紡工業以及麻紡工業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是十分必要的。“這位負責人說。
他告訴記者,在原標準體系設置中,除紡織染整工業執行單獨的行業型污染物排放標準外,繅絲、毛紡、麻紡等均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在《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僅有化學需氧量和BOD5兩項指標對洗毛廢水和苧麻脫膠廢水有單獨的規定,其余指標均執行統一的排放限值,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行業特征污染物沒有得到充分識別,排放控制針對性不強,差異難以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