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用氣價格
省天然氣開發有限公司向各通氣城市燃氣企業銷售天然氣的門站價格下調每立方米0.14元,全部用于降低企業用氣價格。企業(不含天然氣發電企業)到戶價格按現行用氣價格下調10%。
降低用水價格
企業到戶價格下調10%。
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
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于15天”等條件限制,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對于疫情發生以來停工、停產的企業,可適當追溯減免時間。
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實際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過部分按實計取。
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上述政策措施執行期限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