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起,全國22個省(區、市)將執行夏季尖峰電價。其中,廣東、四川6月氣溫達到35℃,提前啟動尖峰電價。
各地夏季尖峰電價的執行時段主要集中在7—8月的晚高峰時段,尖峰電價較平段價格上浮180%—225%,時長多為2—3個小時。
其中,山東全年執行尖峰電價,6—8月的尖峰電價時長為5個小時,其余月份為2—3個小時。黑龍江、廣西、云南暫緩執行尖峰電價。
目前,多地尖峰電價的執行標準為在高峰電價的基礎上上浮20%,各地夏季尖峰電價較平段價格上浮180%—225%。在24個執行固定尖峰電價標準的地區中,13個地區尖峰電價較平段電價上浮2倍及以上。度電尖峰電價排名前三的地區依次為上海、安徽和江蘇。
除四川外,吉林從2025年起也執行尖峰電價靈活啟動機制,工商業用戶尖峰電價不再按固定的月份與時段執行,電網企業根據電力供需狀況報請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同意后執行尖峰電價并提前公布電價信息。廣東在7—9月和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氣溫達到35℃及以上的高溫天執行尖峰電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