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7日,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向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發布指令,要求將滑雪褲排除在受限的第647/648類產品之外,并取消禁運措施。
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裁定,原產于中國的第647/648類產品(人造纖維褲子)中的滑雪褲并未造成“市場擾亂”,也沒有對滑雪褲貿易的正常發展造成“市場擾亂威脅”。因此,該委員會裁定,滑雪褲不應受到特保措施的限制。該委員會獲得的最新信息顯示:滑雪褲的國內生產非常少,是季節性產品,進口數量也非常少;因此,將滑雪褲排除在特保措施之外不會破壞“市場擾亂”裁決和配額分配的重新調整,從海關編碼上看,取消滑雪褲的特保限制也很簡單。
滑雪褲的海關編碼為62034335.10、62046330.10、62104050.31和 62105050.31,滑雪褲也可以作為滑雪套裝的一部分進口,所屬海關編碼為62112015.25和62112015.55。
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要求美國海關從2005年11月1日起,對原產于中國的滑雪褲(海關編碼為62034335.10、62046330.10、62104050.31和 62105050.31)和作為滑雪套裝的褲類產品(海關編碼為62112015.25和62112015.55)不再實施第647/648類項下的配額限制,該類產品的進口不再受目前對第647/648類產品所實施禁運措施的影響。
2005年5月27日起,美國對原產于中國的第647/648類(人造纖維褲子)實施進口配額限制。2005年8月3日,第647/648類產品的配額已經用完。目前,尚有一部分產品滯留在美國海關,無法清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