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看到一個小品牌的產品,潮陽生產的,有12種專利在一個小小的胸罩上,很是吸引人,應該說,這是非常具備差異化特征的產品。但絕大多數產品不可能具備這些特征,都幾乎是同等材料、同等款式,甚至同等顏色,同等花色,一句話,當產品同質化了,產品的銷售就會無所顧忌的滑向上一個問題:價格戰。
業內有人說得好,內衣設計不是拼創意,而是拼“抄速度”,拼“模仿度”,誰抄襲的速度快,搶先一步上市,誰就是這種款式的擁有者,就可以暫時的引起顧客關注,可以多賺一點速度差值。
于是,設計師多半是用眼睛來設計,而不是靠心靈設計。為什么要用眼睛?國內的設計大多雷同,于是大家都把眼睛伸向國外的流行設計,抄襲款式,模仿潮流,當成自己的,一不小心,也許蒙騙過關。
在這里,筆者想提出一個概念,就是“品牌=設計”的理念。款式當然可以抄襲,可以突擊完成,但如果我們把款式設計融合在品牌理念里面,把設計當成品牌的組成部分,一款新產品的出世必須緊緊貼近品牌,從品牌的高度尋找靈感,提煉賣點,這樣的信款式才被賦予品牌的靈魂,才有品牌價值,才不容易被競品超越,當然,純粹的設計師是很難理解品牌理念的,在筆者看來,先有策劃,再有設計,才是完成佳作的前提,而目前的業界,對于這個理念的理解無疑是顛倒的,這就難怪企業老板總是抱怨精品難求,人才難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