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10日,中國商務部、海關總署、交通運輸部等部門相繼公布對美相關非關稅措施的調整公告。涉及出口管制管控名單、進口美國原木和大豆、兩用物項對美出口、暫停對美船舶收費等內容。
商務部:停止實施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的反規避措施

2025年9月3日,商務部發布2025年第48號公告,自2025年9月4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實施反規避措施,將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的現行反傾銷稅稅率適用于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
上述措施實施后,鑒于貿易環境發生了變化,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停止實施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的反規避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停止將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的現行反傾銷稅稅率適用于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25年11月5日
商務部調整出口管制管控名單措施
11月5日,據商務部官網,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調整出口管制管控名單措施答記者問。記者提問:有消息稱,根據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共識,中方將調整一批針對美國的非關稅措施。請問在出口管制管控名單方面有什么考慮?
對此,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根據出口管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商務部于2025年3月4日和4月4日分別發布了2025年第13號和21號公告,合計將31家美國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禁止向其出口兩用物項。為落實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共識,中方決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對第13號公告的15家美國實體停止上述相關措施;對第21號公告的16家美國實體繼續暫停上述相關措施1年。出口經營者如需向上述實體出口兩用物項,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相關規定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商務部將依法依規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準予許可。
此外,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調整不可靠實體清單措施答記者問。記者提問:有消息稱,根據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共識,中方將調整一批針對美國的非關稅措施。請問在不可靠實體清單方面有什么考慮?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及有關規定,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于2025年3月4日和4月4日發布公告,將一批美國實體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采取相應措施。為落實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共識,中方決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繼續暫停4月4日公告(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公告〔2025〕7號)相關措施1年,停止3月4日公告(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公告〔2025〕5號和6號)相關措施。根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相關規定,國內企業可申請與上述實體進行交易,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將依法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準。
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布暫停實施相關出口管制

經批準,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55號、56號、57號、58號,及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61號、62號暫停實施。
商務部 海關總署
2025年11月7日
海關總署關于恢復進口美國原木和大豆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216號
(關于廢止海關總署2025年第29號公告的公告)

基于對美方整改措施的評估結果,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海關總署決定廢止海關總署2025年第29號公告(關于暫停進口美國原木的公告)。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5年11月7日
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217號
(關于廢止海關總署2025年第30號公告的公告)

基于對美方整改措施的評估結果,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海關總署決定廢止海關總署2025年第30號公告(關于暫停美國CHS Inc.等3家企業大豆輸華資質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恢復CHS Inc.等3家企業大豆輸華資質。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5年11月7日
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218號
(關于廢止海關總署2025年第180號公告的公告)

根據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71號,自2025年11月10日起,停止將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的現行反傾銷稅稅率適用于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海關總署決定相應廢止海關總署2025年第180號公告(海關總署關于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商品編號申報要求的公告)。
自2025年11月10日起,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報進口原產于美國的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稅則號列90011000)時,商品編號應填報90011000.90。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5年11月7日
商務部暫停實施部分兩用物項對美出口管制

經批準,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27日,商務部公告2024年第46號(《關于加強相關兩用物項對美國出口管制的公告》)第二款暫停實施。
商務部
2025年11月9日
交通運輸部暫停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

為落實2025年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達成共識,經國務院批準,自2025年11月10日13時01分起,與美方暫停實施對華海事、物流和造船業301調查最終措施同步暫停實施《交通運輸部關于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5年第54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實施辦法>的通知》(交辦水〔2025〕59號)、《交通運輸部關于啟動航運業、造船業及相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和發展利益受影響情況調查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5年第55號)1年。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25年11月10日
商務部暫停對韓華海洋株式會社5家美國相關子公司實施反制措施一年

鑒于美國自2025年11月10日起暫停實施其對中國海事、物流和造船業301調查措施一年,現公布《關于暫停對韓華海洋株式會社5家美國相關子公司實施反制措施一年的決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
部長 王文濤
2025年11月10日
商務部等5部門調整出口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目錄

為進一步做好易制毒化學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據《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制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商務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和國家藥監局決定對《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目錄》《特定國家(地區)目錄》進行調整,將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增列入《特定國家(地區)目錄》,并單獨增列針對上述3個國家的13種易制毒化學品。
現將調整后的《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目錄》和《特定國家(地區)目錄》予以公布。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向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學品的,應按照《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制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申請許可,向其他國家(地區)出口無需申請許可。
商務部
公安部
應急管理部
海關總署
國家藥監局
2025年11月10日
商務部就美方暫停實施出口管制穿透性規則答問
11月11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美方暫停實施出口管制穿透性規則答記者問。
有記者問:美東時間11月10日,美國商務部產業與安全局在《聯邦紀事》上發布公告,宣布暫停實施出口管制穿透性規則一年。請問商務部對此有何評論?一年后是否還會延期?
答:中方注意到,美方宣布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暫停實施出口管制穿透性規則,即在此期間,被列入美國出口管制“實體清單”等制裁清單的企業,其持股超過50%的關聯企業將不會因穿透性規則被追加同等出口管制制裁。這是美方落實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共識的重要舉措。對于暫停一年后的安排,雙方還將會繼續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