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門修訂發布《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管理辦法》。這是我國首次對綠色產品認證活動系統性作出全面、統一規范,標志著我國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體系從單一標識管理向認證全鏈條監管的重大轉變。

綠色產品認證,包括綠色產品全項認證、綠色產品分項認證。
綠色產品全項認證是指認證機構對產品的全部綠色屬性,是否符合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實施的合格評定活動;綠色產品分項認證是指認證機構對產品的部分綠色屬性,是否符合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實施的合格評定活動。
綠色產品標識,是指產品通過綠色產品認證方式獲得,證明產品符合綠色產品評價標準的合格評定標識。
辦法明確,國家建立實施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體系,統一產品目錄,統一評價標準,統一認證規則,統一產品標識。市場監管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信息平臺,發布綠色產品相關政策法規、產品目錄、實施機構、認證依據標準、認證實施規則、認證結果及采信狀況等信息,發布綠色產品相關優秀案例,傳播綠色發展理念,倡導綠色消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
辦法對認證實施、證書管理、標識使用以及監督責任等內容作出細化規定,明確各相關方的主體責任。市場監管總局統一規定綠色產品認證證書的基本內容、基本格式,綠色產品認證證書有效期為5年。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數據,截至目前,綠色產品認證目錄共覆蓋包括電子電器、家具、建材、快遞包裝、紡織品等在內的122種與消費者密切相關的產品,有效認證證書近4萬張,涉及獲證企業8000余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