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監委日前發出通知,要求認證機構自2009年11月15日起,不得再頒發2000版標準認證證書。2010年11月15日起,任何2000版標準認證證書均屬無效。
通知還要求,認證機構在頒發2008版認證證書時,應確保審核員參加了經國家認監委批準的質量管理體系審核員培訓機構提供的相關轉換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后方可從事2008版認證審核工作。
國家認監委要求,各認證機構要切實做到在認證實施過程中,關注質量管理體系實效與產品質量,以最終產品質量和顧客滿意為焦點,確認獲證組織已符合2008版標準要求后,換發2008版標準證書。
對存在問題或達不到2008版標準要求的獲證組織,提出整改要求,并確保驗證合格,避免認證工作中重文件程序審核,輕過程結果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