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代表歐盟該產品產量40%的生產商的CIRFS人造纖維制造商委員會2003年11月10日提交的申請,2003年12月1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于中國和沙特阿拉伯的聚酯短纖維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55032000。本案調查期為2003年1月1日-2003年11月30日。
歐盟委員會要求被訴產品的生產商和出口商在本公告發布后15日內與其取得聯系并提交下列信息:
1.企業名稱、地址、E-mail地址、電話、傳真以及聯系人。
2.2003年1月1日-2003年11月30日,向歐盟出口以本國貨幣計算的出口金額和數量。
3.2003年1月1日-2003年11月30日,在涉案國內生產、銷售的以本國貨幣計算的出口金額和數量。
4.被訴產品的生產情況等。
歐盟委員會決定以美國作為替代國以確定中國聚酯短纖維的正常價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營的中國生產/出口商須向歐盟委員會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